台海网8月5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曾艺轩通讯员海法)喜欢玩网络游戏的人,大都听说过游戏陪玩。不少玩家都说:“没人组队?找陪玩!”对此,法官提醒,小心遭遇以“游戏陪玩”为名的新骗术。近日,海沧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以“游戏陪玩”为名的诈骗案,游戏玩家本想通过陪玩挣点零花钱,不料却赔了老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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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,被告人刘某林与被告人刘某展合谋,通过冒充“小某陪玩”平台中需要陪玩的玩家和官方客服,编造开通游戏陪玩服务或解封账户“需要缴纳保证金”等理由,诱骗被害人向指定的游戏平台账户充值钱款。
2021年9月,刘某林纠集朱某共同实施诈骗。经分工,刘某林、朱某负责冒充需要陪玩服务的“玩家”,并诱骗被害人添加QQ好友,随后以“陪玩服务下单失败”为由,诱骗被害人添加“客服”进行处理;再由刘某展冒充“客服”,诱骗被害人向游戏平台账号充值钱款。
诈骗赃款返现至作案所用银行账户后,由刘某展进行取现,刘某林再按约定比例与朱某结算。
经查,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28日,被告人刘某林、刘某展及朱某诱骗多位被害人向指定游戏平台账户充值钱款,共7万余元。
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刘某林、刘某展、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信息网络上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钱款共7万余元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。
此案历经二审,最终,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林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20000元;被告人刘某展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20000万元;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缓刑3年,并处罚金20000万元。此外,法院判决还要求被告人将违法所得用于退赔被害人。
法官说法
电信诈骗如何定罪?
法官说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,以诈骗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以上构成数额巨大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构成数额特别巨大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一旦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,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同时,还需对被害人进行退赔,并承担高额罚金。
法官提醒,不轻信陌生人、不下载陌生软件、不点击不明链接、不透露个人信息、不转账给陌生人,以免上当受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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